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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执行百日攻坚”系列】武邑法院:一波三折,善意执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作者:孙才涛  发布时间:2021-11-04 16:11:38 打印 字号: | |


     11月3日,武邑法院成功执行完毕一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在法院执行干警、村干部见证下,被执行人按照判决书要求将涉案14.4亩土地交付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法律权益得到维护,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甲某某与乙某某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武邑法院判决乙某某返还其占有的甲某某名下的三块土地共计14.4亩(地块代码:×××××1,10.00亩;地块代码:×××××0.8亩;地块代码:×××××3,3.6亩)(于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履行)。一审判决生效后,乙某某拒不履行该判决义务。甲某某向武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案件承办人向申请人甲某某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向被执行人乙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期间,案外人丙某某(被执行人乙某某哥哥)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后被裁定驳回,本案继续执行。经现场调查,被执行人现在涉案土地上种植玉米,为不耽误申请人甲某某冬种,同时减小被执行人可能因强制执行造成的损失,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承办人约谈双方,敦促被执行人乙某某在收割完涉案土地上的玉米后立即向申请人返还14.4亩土地。

     交付过程中,案外人丙某某称已就涉案土地申请再审,要求暂缓执行进度,承办人明理释法,告知申请再审不影响执行,案外人丙某某当场表示认同,并配合执行。被执行人情绪激动,意图阻扰执行,执行干警告知其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平复被执行人情绪。丈量土地四至、组织现场执行,见证现场交接,整个执行活动历经5小时,法院顺利将涉案土地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甲某某,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执行武邑法院出动执行干警7人、警车2辆,维护现场执行秩序,邀请村干部现场见证,确保交付顺利。
     下一步,武邑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省高院关于开展“集中执行百日攻坚”活动的要求,持续推进拉网式集中执行,加大分散执行力度,解决人民群众一批“急难愁盼”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执行案件中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加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责任编辑:武邑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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